辽宁出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推动全省绿色高质量发展

2022-09-01

  日前,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省自然资源厅出台了《辽宁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规划》主要阐述规划期内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战略,确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与方针政策,统筹安排全域、全要素各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活动,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是辽宁省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基本依据、空间指引和行动指南。《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基准年为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期目标年为2035年,规划范围包括辽宁省行政辖区内全部陆域和管理海域国土空间。

  辽宁是国家生态安全格局重要组成部分,但也面临着生态本底脆弱、生态修复系统性不足等问题,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任重而道远。要立足新发展阶段、遵循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清醒地认识到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的紧迫性和艰巨性,积极谋划、改革创新,推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绿色高质量发展。

  《规划》指出,近年来,辽宁省始终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健全生态保护修复制度,实施了一系列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生态修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打造良好生态环境提供了坚实保障。辽西北生态屏障初步形成;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347.1万亩;累计修复滨海湿地面积约 7066公顷,恢复浅海滩涂生境约4700公顷;陆海水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中央及地方财政、矿山企业先后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56.62亿元,完成治理面积52.5万亩;城乡人居环境品质稳步提升。

  《规划》要求,到2025年,重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有序推进,重大生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系统治理体系逐步健全,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到2030年,“两屏一带七廊”的生态安全格局得到巩固,生态系统功能持续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陆海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功能大幅提升,基本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辽宁。并实现国土空间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形成、自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农业农村与城镇空间更加生态宜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画卷基本绘就的目标。

  《规划》从系统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营造生态系统关系、系统修复陆域自然生态系统、打造城市生态系统、建设宜居田园乡村、加快矿山生态修复、护卫蓝色海洋生态系统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规划》预期,未来辽宁将建成本底适宜、空间协调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秩序,系统、分区、分类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形成“两屏七廊四片一带多点”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格局。规划期内,争取建成一批“绿满辽宁”生态修复实践创新基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示范区与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典型项目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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