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批复(津政函〔2021〕106号)》(附件1),现将《天津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附件2)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021-2025)的批复
2.天津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7日
附件下载:
1 、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021-2025)的批复.pdf
2 、 天津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