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促进地质勘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2-09-23

2022年9月21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促进地质勘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71号)精神,有效发挥四川省资源优势,服务国家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深化地勘单位改革,促进地质勘查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准确把握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实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发挥四川独特优势,抢抓“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等重大战略机遇,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深入实施“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发”战略部署,服务“5+1”现代工业体系、“4+6”现代服务业体系、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建设,破除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构建新局面、激发新活力、提升新效能、壮大新产业,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竞争力的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为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有力保障。

(二)发展目标。以体制创新凝聚行业合力,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以机制创新激发市场活力,着力将四川打造成保障国家重要初级产品供给的战略基地,实现“双碳”目标支撑区和地质创新高地。到2025年,基础地质调查和研究水平进一步提高,优势矿产保有资源量、紧缺矿产保有资源量增长明显,非油气地质勘查布局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形成一批战略性矿产资源基地,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成效明显,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和地质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到2030年,巩固和建成一批大中型矿产资源基地,供应布局和结构明显优化,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地质勘查行业核心竞争力达到全国一流,绿色低碳勘查开发水平、地质科技创新能力和地质信息化水平全国领先,地质勘查行业稳步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三)持续深化地勘单位改革。按照地勘单位改革计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地勘公益服务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支撑的需要,持续加强深化改革的政策研究,协调推动资产管理、财税等方面的具体支持政策落实,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平稳推进地勘单位下属企事业单位整合重组工作。通过深化改革,实现系统优化、整体重塑和功能再造,构建“管理机构+公益性机构+企业集团”的全省地质勘查事业发展新格局,打造具有区域优势的公益性专业队伍,精干高效、权责明确的自然资源调查及科研机构,集生产经营与投资运营为一体的大型省级重点国有企业,形成西部地区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区域性重要地质勘查技术支撑力量,推动地质产业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优化地质勘查开发布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构建以国家级能源资源基地、重点勘查区为核心,以省级重点勘查区、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试验示范区为主体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以重要成矿区带战略性矿产远景调查、优势矿产调查评价、清洁能源调查评价为重点,推动建设大型矿产资源基地。持续推进四川盆地及周缘、西昌盆地和盐源盆地、川南地区天然气、页岩气及煤层气等油气勘查,形成新的油气资源接续区。

(五)实施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加快推进油气、铜、锂、铍、铀、钾盐、磷、晶质石墨等矿产资源找矿突破,实现紧缺矿产增储上产,优势矿产用保并重。加强矿产基础地质工作,提交一批找矿靶区和新发现矿产地。加快推进甲基卡、可尔因地区锂矿,牦牛坪稀土矿国家能源资源基地和德昌稀土矿国家规划矿区建设。加快川东北富钾(锂)卤水、新型杂卤石,乐山、凉山磷矿资源勘查。加强重要成矿区带成矿地质条件、资源现状及潜力研究,开展重要矿山深部接替资源勘查,促进深部找矿突破。加强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勘查评价。加快“绿色地矿”建设,持续推进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

(六)服务美丽四川建设。以全面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加快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内以及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生态地质调查评价,探索开展重点地区重要生态系统专项调查,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为构建四川“四区八带多点”生态安全战略格局提供基础支撑。开展清洁能源综合调查评价,加快国家天然气(页岩气)千亿立方米级产能基地建设,打造世界级优质清洁能源基地。推广长宁—威远国家级页岩气开发示范区和川南地区页岩气勘查开发试验区成功经验,拓展“综合勘查开发”“央地合作”模式。加强生态地质研究,开展重要矿集区及历史遗留矿山生态地质调查,为生态保护和修复提供支持。

(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围绕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综合整治、国土空间布局优化等方面,积极开展综合地质调查,助力乡村建设升级。聚焦农业主产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等区域,加强农业地质、水文地质、土壤地质和水资源调查工作,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加强旅游地质调查,开展地热资源、重要地质遗迹及古生物化石的地质调查评价,为建设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实现现代农文旅融合发展提供支持。围绕川藏铁路、川藏高速公路,成渝双城交通廊道,引大济岷、长征渠引水等重大工程,积极开展大比例尺基础地质调查,提高综合交通网络和骨干水网地质调查水平。

(八)支撑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城市群、国家中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和重要节点城市的基础地质调查,支持开展资源、环境、空间等多要素城市地质调查和地下空间综合调查评价,开展城市地面沉降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服务城市更新和规划建设。推进重大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脆弱区、重大工程建设区等重点区域的综合调查评价,为城市功能布局、地质灾害防治、防洪排涝工程、人防工程等提供基础支撑。加强地热资源调查评价,推动地热资源勘查开发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支持城市节能改造、绿色低碳园区建设、地热能发电、高寒藏区供暖工程建设。

(九)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常态化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工作,全力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探索开展有人居住地斜坡地质灾害风险详查和“点面结合”风险管控试点,加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应用。探索建立“空天地”结合的地质灾害隐患识别体系,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平台,提高地质灾害隐患识别和监测预警能力。坚持“避让优先、以搬为主、应搬尽搬”,探索“地灾防治+”,深入推进全省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和避险搬迁安置。坚持“群专结合”,强化落实群测群防及专业地质勘查队伍驻县支撑服务制度,加强宣传培训演练,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

(十)打造高能级地质科研创新集群。加强地球系统科学重大理论攻关,聚焦地质构造、深地探测、清洁能源等领域,服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国土空间规划,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修复,地质灾害防治和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聚焦钒钛、锂矿、磷矿、稀土等战略性优势矿产资源,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促进产学研合作创新,推动地质“双碳”科技研究和示范工程立项,取得一批国际国内领先的地质科技成果,做好成果转移转化。积极开展低品位、难选冶、共伴生矿产资源以及尾矿再利用等综合研究和技术攻关,实现在精细勘查、绿色开发、高值化利用等方面的科研突破。鼓励开展国际国内科研交流,支持举办国际国内地质行业会议等活动,打造西部地质学术论坛高地。

(十一)加快“数字地质”建设。发挥数据要素聚合效应、倍增效应、叠加效应,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实现地质勘查技术智能升级,服务“网络强省、数字四川”建设。推进成果地质资料馆和实物地质资料库扩容建设,完成地质成果资料数字化建设。加快推进省地质大数据中心、省地质档案馆(四川省地质博物馆)、“地质云”四川节点、地质调查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及地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综合监测体系,提高地质数据集成应用,提升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数字化水平。

三、组织保障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促进地质勘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职能职责,加强统筹协调,细化任务分工,加大对地质勘查行业的政策支持和项目投入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在机构改革、政策保障、资金投入、项目安排、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地质勘查行业更多支持,促进地质勘查行业提速发展。

(十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推进地勘单位转让矿业权后的增值收益处置办法、地勘单位提出矿业权出让区块建议、参与勘查成果收益分配、完善市场化收入分配等激励政策制定。加快探索建立按收益率征收出让收益、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共享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收益等机制,加大矿业权出让力度,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找矿。加快制定符合四川实际的地质勘查技术鉴定与服务标准。积极参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地质行业营商环境。支持地勘单位依法盘活土地。支持参与省外经营活动,拓展海外市场,鼓励参与“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矿产勘查开发和综合利用项目。

(十四)培育高质量地质人才队伍。研究制定天府地质人才引育计划,培养引进一批地质行业科学家、领军人物和专业人才。推动对接省级人才项目,支持地质勘查行业人才参与“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参与天府实验室建设。推动建立一批地质领域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科研平台,加快推进关键技术科技攻关、成果转移转化和应用示范。加快制定涉及重大科研、重要贡献、找矿突破等方面的省级地质工作奖励办法和人才奖励措施。

(十五)加强财税政策支持。积极探索找矿投入新机制,加快建立多元化地质勘查投入模式,统筹加大战略性、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勘查投入力度。推动制订省级地勘单位改革发展财政支持政策。鼓励符合《四川省省级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条件的企业申报资金支持。鼓励钒钛磁铁矿、石墨等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的资源勘查开发利用项目申报西部大开发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十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鼓励银行和金融机构支持地质勘查行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发展,加大在信贷、融资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采取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设立矿业投资基金,依法开展风险找矿和省政府性投资地质勘查项目后续详查、勘探,培育新的勘查基地。采取市场化方式设立生态修复基金,为全省重大生态项目落地提供资金保障。

(十七)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规范检查程序,加强信用惩戒,加强地质勘查单位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管理,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在省级门户网站设立“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专栏,依法归集共享省内地质勘查单位基本信息、地质勘查活动信息及政府监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地质勘查规划等相关规划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地勘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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