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推行集中供地项目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

2022-07-07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和国务院稳经济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京政发〔2022〕23号)落地见效。自2022年7月1日起,通过我市任一批次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可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适用条件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招拍挂出让住宅用地实行‘两集中’同步公开出让”的要求,通过我市任一批次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集中供地项目”),申请单位承诺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多规合一”协同平台会商意见的,推行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规划许可”)。


二、申请方式与路径


建设单位可通过政务大厅或互联网两种途径申报以告知承诺办理方式取得规划许可。需要提供的材料详见《告知书》(附件1)。


(一)政务大厅申请:在政务大厅公开《告知书》和《承诺书》。建设单位以告知承诺办理方式申请规划许可的,在《建设项目办理申请表(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中勾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告知承诺办理方式)”事项。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附件2)及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申报。


(二)互联网申请:建设单位登录北京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址:tzxm.beijing.gov.cn),选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告知承诺办理方式)”事项进入。建设单位需认真阅读页面展示的《告知书》内容,了解以告知承诺制办理规划许可的相关规定。系统将在申请材料页面提供《承诺书》模板下载,建设单位下载打印并加盖印章后,将《承诺书》、相关申请材料扫描件及电子图纸上传至系统中,进行申报。


三、受理及作出许可决定


建设单位通过政务大厅线下申请的,审批服务部门同意受理后,当场即办,核发纸质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及附图。通过互联网在线申请的,审批服务部门受理后,将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许可办理工作,核发电子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及附图。


四、获取许可结果


建设单位通过政务大厅线下申请的,可选择邮寄送达、现场自取的方式获取许可结果。通过互联网在线申请的,建设单位可在“用户中心”查找申报记录,点击下载电子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及附图。


五、事后监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审批服务部门将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100%比例对项目的申请材料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反承诺内容的建设项目,将根据《告知书》中列明的不同情形,分别予以惩戒并核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或《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六、服务保障


告知承诺方式办理规划许可服务保障部门技术支持电话:89150426/0427(网上申报类问题);55594812(咨询规划许可电子图纸报件工具相关问题)。


特此通知。


 


附件: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告知承诺办理方式)告知书(样本)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告知承诺办理方式)承诺书(样本)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2年7月1日


附件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告知承诺)告知书(样本)

附件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告知承诺)承诺书(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