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降费减负的决策部署,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减免不动产登记费并调整了专利收费减缴条件。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转发了该《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通知》明确,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免缴不动产登记费。《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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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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